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因此,当这些无疑很沉重的负担,继续落在这些农民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变得没有办法忍受。
每一天,我们都可以遇到一些人,他们出生在旧制度的法律之下。
可见,我们还是比较接近旧制度的。
然而,旧制度给我们的感觉好像是,它已经在远古的黑暗中逐渐消失。
对于一切没有被摧毁的东西,这场革命使其变得模糊不清。
这就是它带给我们的结果,使得我们与旧制度相互隔离,彼此好像相距好几个世纪。
因此,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1789年之前,人们是怎样治理农村的——没有人能够准确地回答。
当然,对于这个问题精确而又详细的论述,需要我们再去研究一些资料。
这些资料一定是在这本书之外,在当时那个时代的政府档案中。
在农村,农民依旧为领主所统领;农村的全部行政权力,也仍旧掌握在贵族的手里,尽管他们已经长时间地没有参与到国家治理当中。
这些观点,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
很明显,它们都是错误的。
在18世纪,主持教区一切事务的官吏,一部分是由农民自己选出来的,另一部分是由该省的总督任命的。
与从前相比,这些官吏不再由领主选定,也不再是领地的代理人。
由这些官吏组成的一些权力机构,召集并主持堂区大会,建立学校,修缮教堂,以及分配赋税。
除此之外,这些权力机构还监督管理公社的财产,规定它们的用途;在必要的时候,以公共团体的名义提出公诉,并使之进行下去。
监督的职责,以及处理地方上的琐碎事务,已经不再是领主的职责。
就像在下一章我们所论述的那样,要么是当地政府,要么是中央政府,它们管辖着教区的所有官吏。
国王与居民之间的中介人,以及国王在教区的代表,这些身份已经不再属于领主。
在教区内,分配赈济,颁布国王的命令,征收赋税,招募民兵,以及实施国家的普遍法律等等这些事务,已经不在领主的权限范围之内。
所有这些权利和义务事项,都已经归属于每一个人。
与其他的居民相比,除了享有免税权和特权之外,领主所拥有的权力与其相差无几。
事实上,领主也是一个居民,只不过他的地位稍有不同。
在写给下属的信中,总督们一般都会特意说道,领主只不过是第一居民而已。
同样的景象——除了以个人为单位外,贵族不再以整体的形式从事管理活动——不仅仅发生在堂区,也发生区。
这样的现象,只有当时的法国存在。
除了法国之外,其他地区的统治居民和拥有土地,仍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古老封建社会的特征,还能部分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在英国,管理和统治的大权,掌握在主要的土地所有者手里。
在德意志,国家一般的事务是由贵族管理和控制的。
虽然在某些地区——比如,普鲁士和奥地利——贵族的这些权力已经被国王剥夺,但是,大部分的农村管理权依旧在他们的手里。
在某些地方,领主的地位依旧保留,这是因为国王虽然强大,可以控制领主,但还不足以取代他们。
事实上,除了司法领域,法国的贵族已经很长时间,不再染指国家行政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