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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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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那个年纪来说,是个能干的小姑娘,做得一手好针线活,机灵、聪慧,很会打扮她的洋娃娃。
她和妈妈把洋娃娃的摇篮收拾好,做我夜晚的卧床。
摇篮放进一个橱柜的小抽屉里。
为了提防老鼠骚扰我,她们又将抽屉放置于一块吊板上。
与农夫一家共度的时光,我每夜在这张**入睡,随着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逐渐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我的床铺被拾掇得更加舒适。
小姑娘心灵手巧,我在她面前换了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脱衣了。
不过只要她让我自己穿衣服,我从来不会麻烦她的。
她为我缝制了七件衬衫,以及床单之类的**用品,尽力选用最精细的布料,不过摸起来依然比麻布粗糙。
她时常亲手替我洗衣裳,还做我的教师,辅导我学习她们的语言。
无论何时,我伸手指着什么,她都会告诉我用本地语言如何说出那东西的名称。
因此,几天之内我就能用他们的语言,表达我的意愿了。
她天性善良,身高不到四十英尺,跟同龄的女孩比略微矮些。
她叫我“格雷瑞格”
,开始只有这家人这样称呼我,随后整个国家的人都知道我叫这个名字了。
这个词汇与拉丁语Nanunculus、意大利语Homuino、英语Mannikin(矮人、侏儒)的意思相同。
我能在那个国家存活下来,多亏了她的照顾。
那期间,我们形影不离。
我称呼她我的“格兰黛克利齐”
,意思是小保姆。
如果我不郑重地提到她对我的照顾和关爱,那我真是忘恩负义。
我衷心盼望,有能力用配得上她恩德的方式报答她。
尽管我既无辜,又无能为力,可我依然可能带给她耻辱,对此我耿耿于怀。
渐渐地,左邻右舍都知道,我的主人在麦田里发现了一个小怪物,竞相议论,说我像“斯普拉克纳克”
(大人国里一种形态极为美观的动物,约六英尺长)那么点大,不过体形、外貌都与人类酷似,能够模仿各种动作,会说点他们不熟悉的语言,而且已经学会说几句他们听得懂的话。
小怪物两条腿走路,性情温顺,叫他来他就来,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四肢匀称,面色比显贵人家中三岁的女孩还要白嫩。
住在近旁一位农夫,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意前来拜访,打听这件事的虚实。
我立刻被带来引见。
我被放在桌子上,听从小保姆指挥,时而迈步走动,抽刀挥舞,又收刀入鞘,时而向客人敬礼,用本地语言向客人问好,并说“欢迎欢迎”
,表示友好。
这个人上了年纪,老眼昏花,为了把我看个仔细,戴上了眼镜。
他的眼睛就像透过窗户将月光洒进屋内的两轮满月,我不禁开怀大笑起来。
农夫一家意识到我为什么发笑以后,都跟着笑起来。
这傻老头感到被嘲笑,竟恼羞成怒。
据说他是个典型的吝啬鬼。
根据后来他向我的主人提出的恶毒建议,导致我继而遭遇不幸的经历看来,这么评价他一点儿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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