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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到了。
他没看到刘长君神色,低头看着两人的手。
刘长君的手很大,比他大一圈多,手指修长,指骨分明,很有性-张力的手。
他画画时,色色漫画不一定要真刀真枪做,有很多边缘-性-行为,手就是很好的选择,他画攻的手就跟刘长君的手很像,那种漂亮又要带着几分‘粗糙’,手要大的能握住受两只手腕,交叠在一起——
咳咳。
他脑子想什么。
“我这个人自私自利,不想为着别人的荣誉前途,苦哈哈的一直做个不停,我没什么大志向。”
孙归宁说到这儿,盯着男人的手指看了会,改口说:“也不是,我想做个漫画家,这里的春宫图——”
男人的手听到‘春宫图’突然停下来了。
孙归宁像是恶作剧得逞,嘿嘿笑了起来,他才去看刘长君。
刘长君也看他。
两人目光在空气中对上。
“等你身体好了,如果还想和我结婚,那时你就知道了。”
孙归宁说。
男人,再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
刘长君:“宁宁。”
“不要悔婚。”
刘长君握住了孙归宁的手,大手包着小手。
管他快不快,是不是见色起意,那……那定了。
孙归宁想。
他也不变了。
孙大毛扛着一把铁铲来时,真看到了树下石头上的孙归宁,远远喊了声:“宁哥儿。”
心里不住想:只是一个大早上,宁哥儿还真有夫婿了?
孙归宁三言两语说完,孙大毛点头,在他家再住一晚没啥,“那你男人跟你住一起?你那屋我媳妇儿还没来及收拾。”
“我俩就住一起,省事。”
不然,还得腾屋子,麻烦。
孙大毛:“宁哥儿你啥时候成的婚?”
“之后十天半个月挑个黄道吉日吧。”
孙大毛乍一听哦哦两声,总觉得哪里不对怪怪的,孙归宁又说:“铁铲给我,我去把马埋了,你在这儿等等我。”
“马?”
“死了。”
孙归宁看了眼孙大毛,时下风调雨顺庄稼人吃饭混个温饱是行的,但是说顿顿吃肉不现实,而死掉的马也是肉,但他肯定不想别人吃那匹马。
老许说,那马是好马,忠心耿耿的,跑的力竭,临死前还不敢闭眼睛要给主人唤个一线生机。
不管是不是刘长君的马,那马不该落进人肚子里,当成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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