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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姜之烟落下了很多门学科,她白天去学校听课,下午翘课去店里导购,晚上再回旅馆补翘了的课。
只有这种时候,她才像个大二的学生。
她还要计算生活费够不够,闲暇之余又得应付周末来试衣服的夏以沫。
她很忙,忙得把跟蒋明帆的不欢而散抛之脑后,忙得根本没时间回拨他的电话。
但她忙得乐意,人生就该如此。
姜之烟告诉自己这是成为上位者必须经历的过程,她比谁都有资格成功,财富和地位就应该流向她这样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跟蒋明帆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
久到姜之烟认为两人的情分差不多是彻底断掉了。
同样的,她在这期间也辞掉了奢侈品导购的工作。
时间来到期末,姜之烟打算在暑假换一份时尚杂志社的实习,只要在杂志社混得好,仍有机会去长城大秀。
这是她给自己的planb。
她习惯做事前留几手,以备不时之需。
一连两三周,姜之烟全身心的泡在图书馆备考,她没有宿舍可以回,图书馆当然是最好的去处。
偶尔撞上前室友,都开玩笑说她怎么都考虑转行了,还这么努力复习。
按理说确实不用努力备考,她保证自己不挂科就够了。
可在姜之烟想得简单,就算她不喜欢媒体这行,也绝不怠慢大学课程。
首先她缴了学费,花了钱就要利益最大化,把知识学进肚子牢牢记住她才不吃亏。
其次她不允许自己落后于谁。
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对成绩卓越的第一名有着天然的欣赏和崇拜。
姜之烟很小就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读书,她不爱上学,甚至厌烦无聊的应试教育。
她很明白,她是因为虚荣,为了能维持当第一名的虚荣心。
这天她抱着书从旅馆坐公交来学校,校门口停了一辆宾利,这种车并不常见,再把头转回来时,姜之烟一眼看见了站在校门口的夏以沫。
她也见着自己了,牵动嘴角笑了一笑,随即朝姜之烟走来。
在这碰见夏以沫她有点意外,姜之烟不觉得两人关系有好到这个程度,辞掉工作时也没见夏以沫有什么反应,至少不会是能让她来学校找自己的关系。
但姜之烟还是要装得像贫穷又貌美,倔强而独立的小白花一样无害:“没想到还能和你见面。”
夏以沫就是来找她的。
本来她和姜之烟是再无联系了的,虽然她很欣赏这个女孩,可不管怎么说,她们不过萍水相逢罢了,再投缘也只能到那一步。
她是经常照顾姜之烟生意的客人,姜之烟是招人喜欢的导购。
姜之烟当然明白这些,她不至于蠢到把夏以沫真的当成朋友。
其实夏以沫没把和谁交朋友这样的概念放在脑海,她遵循本能的知道谁是朋友谁是点头之交,像姜之烟这种阶层的更不必说了,她几乎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说难听一点就是,她没有恶意,也没有真的不尊重谁,她就是潜意识里单纯的有优越感而已。
因为她家境殷实,是名媛千金。
她和陈最都不是故意给人这种感觉的,他们单纯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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