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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尘(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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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二回来了,他带着一群黑布衫的信徒,从远方古老而神秘的河雅文明之地赶来。

龙二自小便是一个喜欢思考哲学命题的孩子,他在两岁刚能流利说短句时,曾多次追问我,人为何而活。

我敷衍他,为努力工作建设祖国,但他无法信服。

直到他大些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必须对他坦诚,我不应该将他当成小孩子,而应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与他平等对谈。

「二崽儿,并非爷爷不告诉你答案,爷爷我啊,自认为比旁人多了些天资和阅历,于这浑浊世间也勉强算是清醒,但我仍不知道答案。

不止我不知道,哲学史上群星闪耀,探究的脚步从未停止,却至今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答案。

或许,这个答案正等你来揭晓。

此后,龙二果然没再追问我。

这次他心服口服。

龙二从哲学走上宗教,我心里是有预期的,哲学人的归宿大多如此。

说来,哲学与宗教是有极大共同特征的,两者都是虚无缥缈、脱离实际的东西。

我时常羡慕那些拥有信仰的人类,他们不自知的愚昧是我生生世世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抱歉,我此处指的是一切信仰,没有优劣正邪、唯物唯心之分。

绝对清醒,既是我痛苦的根源,也是我苟延残喘的稻草。

但总喜欢盯着天上星星看的人,是极容易饿死的。

因为星星不是馒头。

当他带领信众出现在安化厂街头时,西方的红色气球已经开始露出干瘪的迹象,我怀抱着保温饭桶,从家中前往医院,去给古秀梅喂饭。

为着饭菜能冷得慢一些,我佝偻着身体,低头抱得紧紧的。

龙二则昂首挺胸,如同凯旋归来的国王,从我身旁擦肩而过。

亲切又陌生的身影,令我忍不住停步,转头去追望他。

他却不曾看我一眼。

那一刻,我感到宗教是如此的冰冷,它将血缘的关系撕碎,而与陌生人情同手足。

我并不认同这是正确的,但此刻懒得反驳。

或许年轻时的我尚有力气可以与之辩论,还记得本书最开始时,那时我只有二十几岁,因为激烈的言辞和先进的政治思想而被下放,由此遇到古秀梅。

忽然发现,古秀梅还没有讲完她是如何爱我的。

上一次她只讲到了拒绝我的求婚,而后便又投身到了坚定的理想当中去了。

如果你正读到这里,我非常建议你此刻去重新翻到开篇,去代替我短暂重温一遍,我那厚颜无耻、没心没肺的青年时光。

那样充满戏谑的、荒诞的、幽默的文字,以后怕是见不到了。

当我还年轻时,总是对有关性的描写乐此不疲,可以说是写得得心应手。

除此之外,我还热衷于阐述自己的思想,我愤世嫉俗,讽刺那些卑鄙的,歌颂那些善良的,揭示那些虚伪的。

而现在,我再一次抵达了自己的七十岁,也是我在本次人类文明的最后一次七十岁,我开始质疑善良,为天真的理想而感到痛苦,我心中充满了对人性和真理的困惑,却无处求索。

从前的我,习惯对人类冷眼旁观,他们的生死悲欢,我都不共情,而如今,我却不愿承认自己正感同身受。

黑布衫里的龙二,他用半张面具将自己虚掩起来。

信众们在同心湖旁围成一圈,将他包围在中心,他安静地盘坐在那里,像一个精神图腾,怀里抱着雪白的瓷瓶,嘴里从早到晚念着听不清的咒语。

信众们分批次离开又回来,四处散播他们思想的好处:治病、改命、得道、圆满。

灾后精神崩溃的人们,纷纷拜入其门下。

很快,同心湖旁便人满为患。

他们奉行修纯粹的苦道,每日不参与工作、以水为食,不吃任何有形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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