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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赶紧提醒点慢点喝,还不忘说杨志一句,“你看你吓唬他,烫着怎么办?”
杨志端着碗笑着没说话,这种感觉真的挺好的,或许这才是家的感觉吧?
吃完饭,等到林月洗好碗,杨志就把自行车给推了出来。
这辆自行车是他买的那辆,林月从村里带着小九骑来的。
新车子肯定比他修好的旧车子好骑,杨志自然要骑新的。
百家村属于西郊,算是郊区,距离市里还有一段的距离。
等到过了火车道,才是真正的市区,杨志率先带着林月与小九去公园。
七十年代,城市中己经有了公园,只是没有后世的公园那么完善罢了。
杨志带小九去的是抚阳市区最大的公园,公园的名字就叫做抚阳公园。
公园里绿树成荫,晚春时节姹紫嫣红,许多人都在公园里带孩子玩耍。
杨志和林月一人牵着小九一只手,就跟普通的三口之家没多大的区别。
看到花丛,小九高兴地钻进去追蝴蝶,杨志在旁边看着露出老父亲的微笑。
林月看了他一眼,悄悄挪到他身边,只是注意力一首看着不远处那对情侣。
那是一对年纪跟她差不多大的情侣,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走在一起特别温馨。
虽然弄不清楚她们是新婚小夫妻还是情侣,但林月觉得相爱的人就应该如此。
她试着把手伸出去,可每次即将挨着的时候,她又不由自主把手给缩回来。
她不敢、也不好意思,更担心杨志误会,万一把她当做不检点的女人咋办?
不得不说,这年代风气还是相当保守的,手拉手对于大部分来说都是出格。
你要是在公园看到有抱在一起的,那说不定会引来治安队,把人拉走审讯一番。
杨志转头看了眼在那犹豫的林月,伸手将她的手抓在自己手里,“走,小九己经跑到那边去了,咱们去那边找她......”
“嗯!”
林月红着脸低头嗯了一声。
然后紧紧地握住了杨志宽大的手掌。
“爹,爹,你快看,河里有个人游泳!”
只是还没等林月高兴一会儿,小九就跑了过来,跳着脚指着河里大声喊。
杨志闻言立马转头往河中看去。
“那哪是游泳?那是有人掉河里了!
月儿,看着小九,我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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