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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它更为合理的读法是:亚斯的书!

只是其中“的”

字写得太散,变成了“白勺”

关于《亚斯白勺书》名字的由来,宗教界曾有过认真的讨论。

“亚斯”

当是第三使徒的名字,这一点从无疑义;至于“白勺”

究竟从何而来,宗教学者们多有争论,对其赋予了各种精深的含义,不过一直没有取得共识。

但没人会想到它只是因为书写者(一个孩子)书法的稚拙!

即如妮儿,虽然一直以物学家的身份对《亚斯白勺书》探幽析微,但也从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也不奇怪,对于所有息壤星人来说,“白勺书”

是从小就每日吟诵的一个词汇,早就刻印在血脉和记忆中,形成了强大的思维惯性,因而没人会从“低级错误”

这个角度对其进行质疑。

老人小心地掀开发黄变脆的纸张,第一页上是同样稚拙的字迹:

“耶耶给我这个本子,让我把蛋房的事记下来。”

现版《亚斯白勺书》的开头是:

“耶耶赠我纸笔,命我记录蛋房之事。”

意义同前者完全相同,只是表述上更为圆熟。

就在匆匆一瞥之中,妮儿已经确认这是真迹,而且也引发了很多联想。

比如,按照天朝流行的《亚斯白勺书》记载,当时越过长崖的三个支派是阿褚、小鱼儿和亚斯的直系后裔,携带着耶耶子孙最重要的典籍。

但这个说法现在值得怀疑了,因为至少在长崖之西同样留有亚斯的直系子孙,否则他们不会持有这么珍贵的真本。

其实从逻辑上讲,这种情况更为可信。

当时是群婚制,《亚斯白勺书》上明确记载着第二使徒小鱼儿曾为阿褚、亚斯和萨布里生育过儿女。

所以,经过若干代群婚之后,已经没有所谓某某某的直系后裔了,那时的支派只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并非依据血缘。

但每一支派都会自认为是“正统”

,这是很自然的事。

妮儿虽然从来不是虔诚的信徒,但此刻也俯伏在地,虔诚地向这件宝物行礼。

她的虔诚感动了老祭司、首领和众骑者,转瞬之间,他们已经把妮儿等认成“自家人”

了。

妮儿请求老人在此留驻一天,以便她能把《亚斯的书》通览一遍,这位老祭司爽快地答应了。

本来妮儿还为探问秘道而踌躇,她担心这是对方赖以生存的秘密,也许不会轻易告人。

但此刻既然已经是自家人,而且妮儿他们是为了探寻蛋房遗迹,对方也就痛快地答应了,首领还答应亲自为他们带路。

妮儿让押述去把队伍带过来,她自己在这儿停留了一个白天,把那本宝贵的真迹通览一遍,并做了抄录。

书中记载的都是蛋房的日常生活,但即使再平庸琐碎的细节,在七千岁后也成了珍贵的史料。

在与老祭司切磋的过程中,妮儿还有一个惊喜的发现,原来对方的语言也是能听懂的,它与书面文字仍然基本相符,只是读音变得比较厉害。

不过,由于方块字的极度稳定性,与之基本保持一致的口语也不可能变化太大,其语言主干也是稳定的。

捅破这层窗纸后,再去辨听对方的语言就不是太困难了。

第三个白天,妮儿的人马与老祭司及众人告别,后者要对吃不完的兽肉进行分割、腌制,暂时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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