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看着身前身后的士兵,义无反顾地冲向战场。
行动迅速,毫无迟疑。
不消十几秒便钻进那浓烟里。
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这场战斗从十天前一直打到了今日,似这般大规模持续的战斗华秋还是第一次遇到。
想来是敌方发起了总攻。
华秋一阵窃喜。
双方分出胜负之时,自己或许就能重获自由!
刚来这里时,华秋就像来观光的一般,瞧瞧这儿,看看那儿。
满眼的新奇,满脸的兴奋。
这不大的村落早就被他逛了个遍。
每每路过溪边,华秋总要低头看着溪里的鱼儿感慨,还是做鱼好啊!
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要有水的地方都是家。
不似人这生物,复杂的不要不要的。
逛完村落,感慨完溪里的鱼儿,华秋就会前去观战。
时不时的还要为在远处厮杀的双方加油喝彩。
打到精彩之时,还会忍不住地鼓掌翻跟头。
当真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主。
可这新奇的劲儿,没过几天便荡然无存。
每日千篇一律的生活,还真叫人有些烦躁。
尤其是吃不上,喝不上,还不能离开,更让人烦躁。
待到战斗结束,敌方退去。
华秋的任务也随之而来。
遇见还未死透的敌方士兵,便拿出身上唯一的武器“生锈的铁剑”
,在对方脖子上来那么一下,送他们上西天。
这生锈的铁剑虽然不怎么锋利,但是一点也不妨碍华秋把铁剑从敌人的喉咙里穿过去。
当然,也有那诈死的敌人。
碰到这样的主儿,华秋只能自认倒霉。
对方给他或来一剑,或施放魔法,虽说不至于壮烈牺牲,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让华秋着实受不了。
紧接着,华秋便会大喊一声,:“来人呐!”
这诈死偷袭之人便会被周围听到呼喊声,代表正义的“战友们”
所消灭。
这就是主战场的好处。
你若不反抗,可以给你个痛快。
若反抗,就是格杀勿论。
谁叫你侵略呢?
若是遇到己方受伤的士兵,便拿出军团长科尔劳斯给他的红药,上前喂上一滴。
甭管这士兵伤的有多重,哪怕缺胳膊少腿,奄奄一息,只要还未死,一滴红药下去,保管精神百倍,生龙活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