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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答覆(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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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一露面,人群炸开般的轰然。

儘管那囚犯被法绳困住手脚,被铁鉤穿了琵琶骨,看来狼狈万分不復往日威风,但陪审们还是第一时间把它认了出来。

捷疾使者,飞天夜叉!

“兹有夜叉鬼,自身毒国而来,投入窟窿城为鬼王爪牙,设所谓利刃司,以索拿奢於己而吝於神之人投入利刃狱为名,行抢夺之实,供虐杀之乐……”

“带人证。”

台下带来个缺了一条腿、烂了半张脸的男人。

人群的喧譁里夹杂起几声惊呼。

男人还算完好的半张脸上挤出苦涩的笑:“看来还有朋友记得我,没错,我是何琼,曾经也是个小有家资的海商。

十一年前,家里生意出了变故,拿不出现钱,正值中元节,我不得不缩减了供神施孤的支出,却没想惹来了这恶鬼,说我得佛神庇佑生意通亨,赚来钱財只知自家享受,却吝於香火供奉,若不悔改,便要拿我家人投入窟窿城!”

“我费尽人情四处举债,筹得银钱是例来供神所费的数倍,这恶鬼竟道不够,带走了我那刚满月的孙儿;我又卖掉了海船,抵押了商铺,它还是说不够,带走了我的独子;最后,我发卖了老宅,换来的仍是一句『不够,这次带走了我的妻子。

呵呵,一家子都被恶鬼拿去,又怎会独留我一人?於是,我也落入了窟窿城。”

“我被打入所谓利刃狱后,才晓得,这廝名为正神,却实为邪魔凶鬼,爱看人受折磨却不喜听人嚎叫,每每让小鬼以利刃戳刺囚徒,若囚徒吃痛不住哭嚎,它便发怒,將人当场分食;若忍住不叫,它便欣喜,施以更多折磨。”

“可怜我的家小,哪儿能忍受这般折磨,都被那恶鬼给吃了,只有我,只有我这残废,终於等到了今日!”

说罢。

不待文判说话。

他猛地转身,对著陪审们,扯开衣裳。

露出身躯上数不尽的疮口,可以窥见里面千疮百孔的臟腑。

“你们说它该不该杀?该不该杀?!”

场上的喧譁渐渐平息,人们望著他,望著他身后端坐高台、背悬明月的城隍。

“罪当如何?”

回答零星响起。

“该杀。”

於是令牌投下。

“斩。”

夜叉被按上石槽,依旧由铜虎掌刀。

解下了口上封印,照例问:“可有遗言。”

这夜叉稍得鬆缓,立时暴起挣扎,虽被死死摁住,眼里凶光四射,口中污言秽语不断。

书吏被嚇得踉蹌后退,险些失足坠海,却仍颤抖写上:癲狂,语无伦次。

铜虎再度手起刀落。

这一次,不唯头颅,连身子也一併丟进了海里。

这等拿香火凶煞凝成的鬼神之躯,纵使元神消散了,其残留的毒血恶煞也很难妥善处理,不如丟进海里简单方便,大家都这么干,没人反对,只有雾里几声“嗷喵”

独自表达不满。

那边。

法台下,又压上来另一头大鬼。

人面而鸟身,却是那鉤星使者。

这头產鬼曾在铜虎手下逃得性命,因其行动迅疾,被鬼王频频遣上人间作祟,很是让李长安他们头疼,后来城隍府颁下《麻衣律》移风易俗,人心思变,这產鬼也因此中了诱杀之策而被俘,关押刘府许久,终少不了法场走一遭。

它那所谓“血湖狱”

中的囚徒已被分食一空,找不到受害者指认,好在,窟窿城建成数百年,粗粗建章立制,各司留有卷宗,十三家只顾著搜刮財宝,却把那些无用纸张留给了城隍府。

卷宗所记,所谓鉤星使者名义上是惩罚墮胎、杀婴之人,实则一些不慎流產的、婴儿早夭的也一併加害,甚至会故意作祟害孕妇难產而死,一尸两命后,母亲投入血湖狱供它施暴,孩子则交给夜啼使者充当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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