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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谎了。
他曾无数次后悔,又无数次想起在沙滩上奔跑、在破棚子里踢沙包、梳着两根粗辫子的“战士”
。
她最终赢了。
他想,他也能做到的吧?总得有一点点能“配得上”
的地方吧?
于是他最后递交的证据之一,便是那些被深踏入泥土里的尸骨。
“做都做了,后悔纯粹是浪费精神,没有意义。”
“你快点走吧!”
余桥侧脸靠住他的背,“离开塔国。
你应该去过新的生活了。
不打杀、不搏命,脚踏实地……凭你的头脑,不会过得很差的。”
时盛真的很聪明。
余桥观察他与陌生人打交道,处事不惊,从容不迫,变色龙一般的,比她成熟了不知多少倍。
自己如果有他那样的变通力,说不定事情不会像现在这么糟糕。
可她也称不上后悔。
自己摸索出来的方向,不走到底怎么知道不对?
“哦?你觉得我不会过得很差?那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跟我走的事?”
本是抖机灵的玩笑话,说完的瞬间心跳却陡然变快了。
余桥伏在他背上感受得真真切切。
时盛暗骂自己是傻x。
几乎成惯性了,余桥还是说不要。
然后从他背上起来,稍微拉开了距离。
心跳也跟着加速了。
不能让他发现。
余桥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又不是第一次听他说“跟我走”
。
人果然是不能生病的,病痛会让人脆弱,哪怕只是普通的拉肚子。
51 总想着不要欠他的,可不知不觉间却越欠越多
抵达小镇已经快下午四点了。
时盛又给带路的兄弟俩塞了点钱,继续骑着人家的摩托,带着余桥转悠了一圈,想找台可以下手撬走的汽车。
然而这巴掌大的地方连的士都没有。
私家车更是顶级奢侈品,没人会大剌剌地摆在路边。
无奈之下,他只能靠买烟跟老板打听租车的去处。
对方指了家位于主街上,华人开的面馆。
时盛马上意会。
即使在这么小的镇子上,华人也永远是最有办法和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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