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第六章就业难
banner"
>
问题综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扩大享受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旨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亮点在于不仅着重支持自主创业,还扩大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最新出台的通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
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此外,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自主创业,并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
就业税收政策关系民生,涉及面广,加之我国就业形势和失业人员结构发生变化,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能结构调整过程中带来的新问题,新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在我国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使更多的群体能够参与到经济发展中、享受发展福利。
近年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仍然小幅上升,很多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加之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难免有些摩擦性失业,这造成了我国失业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不仅实现了税收公平公正,机会均等,还使更多群体能够纳入受扶持范围。
优惠政策还涉及雇佣这些失业人员的企业,根据新税收优惠政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为了进一步扩大就业,2011年政府将在支持就业方面注重激励与扶持相结合,重点扶持与普遍扶持相结合让更多的人确保自我发展,以参与经济增长除财政支出,税收政策也是重要手段、应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低收入人群切实增加收入中的作用、重点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年纪较大而缺乏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从过去“给你钱”
到如今“创造就业”
。
一、“十二五”
期间,农民工就业保障会进一步加大力度吗?
伴随着农民工走出农村、走入城市的步伐,中国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也正在奏出强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和非常高的高度来阐述,要求2011年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农民工问题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二、“十二五”
期间,大学生能顺利找到工作吗?
大学生也会遭遇周期性的就业困难,主要矛盾就是专业教育使他的技能过于单一,就业方向比较窄,这样劳动力市场必须得有恰好的那种技能需求,才能和他匹配起来。
因此,大学生要想解决就业难的问题,与他接受教育的方式以及劳动力市场功能是结合在一起的。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并不是人才过剩,而是结构性问题,人才过剩只是相对的现象。
三、“十二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