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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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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已经够多了,我要是再写,似乎就没有必要了。
为一个画家树碑立传,说到底还得靠他的画作。
其实,我对他的熟悉程度要超过大多数人—我跟他初次见面,远在他学画之前。
后来,他在巴黎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那时我也常见他。
不过,若不是在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我去了一趟塔希提岛,我是不会写这部回忆录的。
众所周知,他是在那儿度过了人生中的最后几年,而我在那儿遇见了几个跟他很熟的人。
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而他在塔希提岛的遭遇鲜为人知,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把它写出来。
如果有人相信斯特里克兰的确是伟大的,那么与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以现身说法加以佐证,恐怕就不是多余的了。
为埃尔·格列柯写回忆录的作者是很熟悉埃尔·格列柯的,而我熟悉斯特里克兰的程度不亚于那位作者,读一读这样的回忆录,难道不是一大快事吗?
不过,我说这话并非想为自己写这部书寻找借口。
记不得是哪位哲人说过一句格言: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有益于灵魂的健康。
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一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条格言行事—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晚上也都上床睡觉,这有悖于我苦行主义的天性,一星期又一星期地加重我肉体的磨难。
《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我每期必读,这也在其中。
世间的书籍浩如烟海,写书人见自己的成果面世无不满怀憧憬,却不知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他们—想想这些,你的内心就会释然。
那么多的书,如欲崭露头角,又有几分胜算呢?即便一炮打响,那也只是瞬息即逝的成功。
天晓得,作者要为一本书花费多少心血,吃多少苦头,经历多少磨难,只为了能让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放松几个小时,解除些许旅途的劳顿。
如果能根据书评下结论的话,我认为很多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晶,不可谓不绞尽脑汁,有的甚至是孜孜终生的成果。
这种现象叫我颇有感受:耕耘即欢乐,作者应该从中获取慰藉,而不应斤斤计较得失—赞誉也罢,诋毁也罢,成功也罢,失败也罢,全都应该置之度外。
战争硝烟一起,世人对人生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年轻人信奉的神灵是我们老一代人所不了解的。
至于下一代人会朝哪个方向走,已经可以看出眉目来了。
年轻的一代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自信,聒噪声不断,早已不仅仅是在外边敲敲门而已,而是直接冲进了屋,坐在了我们的位子上。
空气里回**着他们的笑闹声。
老一代的人有的不服老,跟着年轻人学耍怪,硬是认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尚未消失,随着年轻人大吼大叫,岂知那声音从他们嘴里吼出来却是如此空洞—他们就像一群可怜的浪**女人,虽然年华已过,却仍然希望靠涂脂抹粉、描眉画唇,靠搔首弄姿来恢复幻影一样的青春。
聪明一点儿的则有他们自己的表现方式,呈现出一副体面、端庄相,会得体地一笑,既宽容又不屑。
他们记得自己也曾将上一代人撵下了宝座,也曾像这般大喊大叫、桀骜不驯。
他们预见得到: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们有朝一日同样也要让位于他人。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当尼尼微城[13]昌盛一时、名震遐迩的时候,《新福音书》已经老旧。
口发豪言壮语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英雄语言前人并未说过,哪里知道它们已被说过上百次,甚至连腔调都没有丝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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