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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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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风波过去大约五年之后,我决定到巴黎去住一段日子。
伦敦我实在待腻了—每天做的事情千篇一律,让我心生厌倦。
朋友们四平八稳地过日子,生活无波无澜,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心。
见面时,不等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
就连他们的桃色事件也都是老一套,味同嚼蜡。
我们这些人就像是有轨电车,在几个站点之间往返,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
生活过于按部就班,令人觉得乏味。
这种状况叫我感到惶恐不安。
我退掉了那套小小的租房,卖掉屈指可数的几件物品,打算去过一种新的生活。
临行前我去拜访斯特里克兰夫人。
许久不见,我发现她变化不小,不仅人变老了、瘦了,皱纹比以前多了,就连性格我也觉得发生了变化。
她的生意很成功,此时在赞善里开了个门店。
她自己打字不多,时间主要用在校改她雇用的四名女打字员的打字稿上。
她留意让稿件显得很讲究,很多地方使用蓝色和红色的字带,打好的稿件用各种浅颜色的粗纸装订起来,看上去有点像波纹绸。
她打的稿件页面整齐、准确率高,因而有了一些名气,使得她财源广进。
不过,她老是改不了内心的偏见,觉得自己挣钱养家糊口有失体面,于是动辄便对你表白她是有身份的人,说话时不由自主地会提起她认识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名字,让你觉得她的社会地位并不低。
她羞于提她在经营生意方面的胆略和能力,但一说起次日要跟家住南肯辛顿[45]的某某皇家法律顾问共进晚宴,便高兴得眉飞色舞。
说起她儿子在剑桥大学读书,她就乐此不疲;谈到她女儿刚刚步入社交界,一参加舞会就应接不暇,她便满面春风,呵呵地笑。
我当时说了一句话,现在想起来简直愚蠢极了。
“她以后是不是要帮你打点生意?”
我问。
“哦,不,我不让她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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