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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皇帝的利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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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孙子建文帝登基。
在即位诏书中,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建文帝宣布:“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断,无深文(刻意罗织从重从严)。”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今后不许依照《大诰》中的严刑苛法断案。
《大诰》被不动声色地废除了。
建文帝很年轻,生长于深宫,不熟悉基层情况,又被一群文臣包围着,这个决定背后显然有官僚集团的影子。
朱棣以维护“祖训”
的名义起兵,夺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复了《大诰》的法典地位。
不过,坚持了19年后(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问囚人,今后一依《大明律》拟罪,不许深文。
三年后,朱棣去世,他的儿子朱高炽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发布的诏书中,朱高炽宣布他爷爷创建的群众监督制度为非法。
朱高炽是个弱皇帝,身边有一个觊觎皇位的兄弟,他的诏书有一股争取官僚集团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统治军民。
其间有官非其人,不得军民之心者,军民动辄绑缚凌辱,有伤大体。
今后凡有害军害民官吏,许被害之人,赴合该上司陈告。
上司不为准理,许诉于朝,不许擅自绑缚,违者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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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历史用三十多年的时间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起点的位置。
农民被叮咬吸血,只能向长官反映,不能自己动手打蚊子了。
但长官自己不疼不痒,他真会着急替农民打蚊子吗?朱元璋说他十九年没见过一个,因此立法让农民自己打。
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没有出国考察过,难免有些孤陋寡闻。
现在看来,长官未必没有打蚊子的积极性,这取决于他的乌纱帽在谁手里。
如果在农民手里,他就会帮农民打。
话扯远了,我们接着谈立法。
朱元璋也担心子孙后代废除他的良法,专门写了《祖训录》预防。
不过这仍是凭良心的事,子孙硬不理睬,他也不能从坟墓里爬出来撤人家。
而生来富贵的子孙,花钱办事的感觉必定不同于创业者。
开国皇帝好比一个小牧童,含辛茹苦创建了一个牧业王国,当上了牛羊百万的大牧主。
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别被狼吃了,这与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
为了实现这块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细选一万名牧工。
牧工不好不行,超编也不行。
假如牧工的数字达到90万,所谓十羊九牧,那多出来的89万自称牧工的家伙,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来无异于虎狼。
朱元璋动杀心,因为他见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严刑苛法很合乎创业者的性格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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