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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定义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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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达·芬奇、莎士比亚、莫扎特、托尔斯泰、伽利略、牛顿、达尔文、居里夫人、爱因斯坦——这些艺术家、科学家举世闻名,成就斐然,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什么相同之处?不少人也许会这样回答:他们都通过不懈努力,永远地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都拥有天才的品性。
不过确切来说,我们发现为天才下定义十分困难,尤其是以当代人为对象时。
巴勃罗·毕加索虽有不凡的名望与影响力,但能否尊他为天才,至今未有定论。
文坛内,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Woolf)也是如此。
斯蒂芬·霍金虽是大众心目中与爱因斯坦相媲美的当代天才,但懂行的物理学家却不以为然,只将他当作目前众多宇宙学泰斗中的一员罢了。
毫无疑问,天才是个性张扬、独一无二的。
然而,天才必有一个共同点,无论平民百姓还是专业人士都无法否认。
每一位生物学家仍须阅读达尔文的作品,从中得出新观点,开展新实验。
物理学家则需要爱因斯坦的理论。
莎士比亚的戏剧、莫扎特的旋律与和声分别从英国和奥地利出发,跨越语言和文化的樊篱,走向世界各地,依旧感动人心。
当代“天才”
来去匆匆,但天才之思想永驻。
天才之作拥有超越一时名望的特质,挣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镣铐,是昙花一现的反义词。
现代英语的“天才”
(genius)一词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拉丁语中指“守护之灵”
,它将个人、场所、机制等,与命运的力量、时代的更迭联系起来。
与古希腊的“daimon”
相似,“genius”
与被守护者相伴一生,诗人贺拉斯在公元前1世纪曾这样定义道:“……管理每个人出生的星座,管理他的天性,与我们同生,与我们同死,样貌随人而变,肤色或白或黑。”
[1]贺拉斯称,只有它知道两兄弟性格迥异、生活方式天差地别的原因。
但是古罗马人口中的“genius”
与能力、创造力并没有必然关系。
直到启蒙运动时期,“genius”
才获得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现代意义:天才,指展示出超凡的智力或创造力的人,不分先天和后天。
贵为神启诗人的荷马,受人敬仰两千余年,却在18世纪才成为一名天才。
天才的现义源于拉丁词“ingenium”
(而不是“genius”
),意为“本性”
“先天能力”
“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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