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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二千石到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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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轼出京前,当年的川中长官张方平已调知陈州(今河南淮阳),他奏准朝廷请苏辙去任该州的州学教授。
故苏轼熙宁四年(1071年)赴杭时,先至陈州会晤兄弟,随后在苏辙陪同下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同谒退居在那儿的恩师欧阳修。
师生相谈甚欢,感慨良多。
欧阳修于次年即与世长辞,后来到元祐六年(1091年)苏轼知颍州,重来此地,追怀往迹,二十年前的情形犹历历在目:
契阔艰难,见公汝阴。
多士方哗,而我独南。
公曰“子来,实获我心。
我所谓文,必与道俱。
见利而迁,则非我徒”
。
又拜稽首,有死无易。
公虽云亡,言如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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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被欧公斥为“非我徒”
的“多士”
,显然就指苏轼的一些襄赞“新法”
的同年,如吕惠卿、曾布等,而苏轼以反对“新法”
南赴杭倅,在欧公看来是有“道”
的表现。
告别了老师和弟弟后,苏轼继续南行,经扬州,于当年十一月到达杭州任上。
从此时起直到元丰二年(1079年),他担任地方官八年之久,相继在杭州、密州(治所在今山东诸城)、徐州、湖州四地任职,在杭任通判,在后三地则任知州,汉时所谓二千石之官。
宋代官制重内轻外,京官中与宰执政见不同者,若不议罪贬窜,则以出任相应级别的地方官为最常见的“下野”
方式。
一位官员连续在地方上任职而不被调往京城,说明他仕途不顺,倘他是个不同政见者,很可能还不准进入京城,叫“有旨不许入国门”
。
苏轼熙宁十年(1077年)密州任满赴京述职时,就遭此待遇,结果只好在京城附近的范镇家里暂住。
但苏轼在地方上却是颇有政绩的。
他的天性中有自由放达的诗人气质,却并不妨碍其处理实际事务的才能。
他是个关心民瘼的良吏,也是个果决任事的能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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