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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朱希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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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副刊自三十九期起,至四十一期止,已转载朱希祖君致本刊书二通毕。
朱君以学者之态度,殷然赐教,至再至三,其关心真理,为近日论坛上所罕靓。
吾人曷敢靳其一得之微,而不以贡献耶?读朱君来教,觉其答辩尚多牵强之处,爱申论如左。
一、“袭用”
问题
朱君古代铁器先行于南方之说,实同于七年前章鸿钊君所主张,其所举证据亦大半相同。
吾人立论素宽,虽诧于契合之奇巧,亦不欲抹杀“闭门造车,出门合辙”
之可能。
今承朱君见示,盖已见章君(及松本文三郎)之文,惟(一)于其取证之相同,则谓“皆不举其名,以避繁冗”
;(二)于其立论之同,则绝不承认。
夫明著渊源,小注中一语已足,似无繁冗之虑;至其立论之同否,此非言语可争,惟有诉诸最雄辨之事实。
章君之立论:
春秋战国之间,吴越诸国,冶炼渐精,始制铁兵。
(《石雅》卷下附录二十一页上)
朱君之立论:
春秋战国之际,既已渐入铁器时代,而杂器与兵器,既散见于诸子,而盛行于各国。
然兵器以有刃为主,其铁须精炼,故其制造难于杂器,而创造此种兵器之地域,似南方先于北方。
(《清华学报》第
五卷第一期一四八o页)
章君之证据:
(一)《吴越春秋》记欧冶造剑事。
(二)《越绝书》记欧冶造剑事。
(三)《荀子·议兵》篇:“楚人宛钜铁鈍,惨如蜂虿。”
(以上见《石雅》卷下附录十七页上)
朱君之证据:
(一)《吴越春秋》记欧冶造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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