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

第三节 恤刑狱与州县司法改革(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第三节“恤刑狱”

与州县司法改革

banner"

>

一、“恤刑狱”

的提出

清代监狱是羁押人犯的处所,而不是行刑的机关。

《清史稿》云:“监狱与刑制相消息,从前监羁罪犯,并无已决未决之分。

其囚禁在狱,大都未决犯为多。

既定罪,则笞、杖折责释放,徒、流、军、遣即日发配,久禁者斩、绞监候而已。”

[88]州县官对轻微刑事案件,可以以笞杖等刑处罚后了断。

盗案抢劫等重案处以徒流军遣等刑罚,审转复核后即刻执行,死罪人犯要等秋审后方能执行。

所以,监狱成为关押候审候结的命盗抢劫等重罪犯人和相关人证的处所。

在审讯中,州县官往往以刑讯取得嫌疑人的口供。

刑讯的形式,有鞭笞、掌嘴、拶指、压踝、夹棍等。

[89]一般而言,朝廷对州县官审案是有期限的,延期不能结案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90]在这种情况下,为急于结案,“刑讯逼供”

成为州县官审案时的常态。

乾隆时有御史谈到当时的刑狱状况时说:

每有一案,人犯佐证未齐,或拘唤不至,或关解不前,有司又不上紧催提,以致经时累月囚系不释者有之。

又有事涉牵连,因人挂误,有司不分轻重,概与正犯同监,遂有无辜受累滥被拘禁者有之。

是以圜扉之内,常见充盈,屋既湫隘,人复众多。

当冬令收敛,尚可无虞,一至春暖气升,潮湿熏蒸,污秽腾发,酿疫致毙,不一而足。

[91]

可见当时监狱不仅对犯人不分已决未决,还出于种种人为原因而无法立即判决,以致人满为患,条件恶劣。

许多监狱为防止犯人逃跑,还置有种种“非刑”

[92]。

所以“刑狱”

又不是简单的监狱问题,还涉及州县官的司法审判、刑罚方式、监狱管理等各个方面。

与监狱的黑暗并在的是,各地州县羁押待质人证的非法班房、班馆比比皆是。

按照清律,大小问刑衙门设有监狱,但主要监禁重犯,其余干连并一应轻罪人犯,应令地保保候审理,如有官员擅设仓铺所店等,私禁轻罪人犯,及至淹毙者,该督抚即行指参照律拟断。

[93]但是由于各州县“经费向无正项支销”

,加以“经管向无责成处分”

,各种理论上非法而实践中却“合法存在”

的班房、班馆却难以禁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战争承包商四合院:这背锅侠我不当了吞噬星空之黑龙传说吞天帝尊诸天最强模拟器超神宠兽店怪谈作者拖更日记超级全能系统混沌规则明日之劫洪荒:开局通天偷看我日记,自废圣位最强家族系统网游之盗版神话哈利波特:虚假的狮院勇士全民转职:开局获得万倍经验增幅电影世界的雇佣兵我的人生可以无限模拟有请小师叔天神诀武侠仙侠世界里的道人传奇驭灵师:出金真的很难吗?重生七十年代:勒少,强势宠异化武道期待在异世界美漫世界霸王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