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书】地址:https://www.aksss.org
第三节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
banner"
>
一、总体发展历程
招生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不同层次学校选拔人才提供不同标准。
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职业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我国职业教育招生制度从发展到完善,大致经历了“统招统配”
、试点探索和多样化发展几个特点鲜明的阶段。
(一)“统招统配”
时期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指出“为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在国家核定培养职业技术师资的招生计划中,安排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衔接方式。
(二)试点探索时期
1991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适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质量。
1991年,《关于推荐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推荐部分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199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的方针,推动高职的改革与发展,国家教委于1994年下发了《关于在成都航空工业学校等10所中等专业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班的通知》,该通知确定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广州民航学校等10所学校自1994年起组织实施30个班(1200人)的以初中毕业生为起点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决定从1997年开始在北京、上海、河北等10个省(直辖市)开展高职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试点。
1999年,教育部、国家计委出台《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指出,新高职“可招收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对招收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水平应由省级招生部门单独组织考试,并确定具体的录取标准”
。
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强调提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可采取多种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多样化发展时期
200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提出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
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要促进东西部合作办学,加强农村与城市的联合招生,在强调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的基础上,多方管理高中阶段的招生计划。
2005年,高职自主招生在上海进行试点。
2006年,北京的少数高职院校也参与了自主招生改革。
2006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探索和完善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有条件的省市可试行本科、高职分开考试录取的办法。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规定:“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省市要选择办学质量高、自律意识强、培养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参加试点工作;在设计考试内容、方式、标准时,注意鼓励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探索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要求的人才选拔模式。
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随后,全国各地的众多高职院校开展了自主招生的改革工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