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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意识喊出迟砚以前的名字,忍不住问出口,“你是不是想跟我做那种事,才对我这么好?”
迟砚没抬头,仍慢慢按着时钦的脚踝,指腹轻蹭过皮下的骨头。
“我跟你说清楚了啊,”
时钦被这肢体接触搅得有些不自在,像要证明什么,又急于撇清什么,“我心里有疙瘩,你现在对我再好也没用,我不会跟你做的。”
“下车走两步。”
迟砚松开时钦的脚踝,起了身。
时钦正好想收回脚,见状立刻下车,新鞋踩在地上轻便合脚,比旧帆布鞋舒服太多。
他来回感受着,每走一步就低头瞥眼手里的表,往回走时,却看见迟砚人已经在前方垃圾桶旁,拎着他的旧鞋和礼盒包装垃圾,全扔了。
“哎!
你扔我鞋干什么?”
他赶紧过去,指着垃圾桶急了,“我还能穿呢!”
“开胶了,”
迟砚说,“对脚不好。”
时钦更急了:“我知道啊,我有万能胶,黏一下还能穿大半个月呢。”
迟砚没等时钦的手碰到垃圾桶边缘,一把掐住他将探向桶内的小臂,那截手臂细得能被他完全圈住。
时钦想挣,他指节稍收,使了点劲扣紧:“别捡了,回去休息。”
“啊?”
时钦心里打了个突,闷葫芦这就放自己走了?
“我走了。”
迟砚放开那截手臂,向车而去。
时钦望着离去的背影,心口无端像堵了团浸了水的棉絮,沉得发闷。
手中的盒子忽然坠得慌,沉甸甸的,像块烫手山芋,想松开,又舍不得;想拿紧,又怕烫着自己。
明天一早就要离开北城了,今晚平白占了这么大便宜,他琢磨着该跟迟砚说声再见。
转念一想,不是再见,是以后都不会再见了。
想到“以后都不会再见”
,他的脚不知被什么拽着似的,竟不由自主迈了出去,跟上那道背影。
脚步声惊动了前面的人。
迟砚停在车旁,手搭在车门把手上,就那么静着,脚步声消失,才将眼神给了时钦。
时钦目光在他身上绕了圈,衬衣和马甲将肩背裹得利落,西裤笔挺,一看就是量身定制,面料下隐约勾出男性腿部肌肉的线条。
这形象,跟过去那个衣着朴素,牛仔裤都洗到发白的穷鬼闷葫芦属一个天一个地。
他视线往上飘,最后定在迟砚左眼下方那颗泪痣上。
夜色里,那颗黑色的小痣,倒比当年更显眼了。
夜风卷着往事撞进脑子里。
时钦哪会忘记,当年就是因为这颗泪痣,他才总想欺负周砚。
沈维以前跟他说,长泪痣的人都很爱哭鼻子,他当时盯着周砚那张没表情的棺材脸,突然就好奇:这张脸要是哭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可他没把周砚弄哭,自己倒先哭了。
就是在酒吧自暴自弃买醉的那个晚上。
他掏出手机给他爸打电话,没人接;给时蓉打,还是忙音;想找好兄弟,偏偏沈维的手机关了机。
其他兄弟看着热络,可没一个知道他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都以为他是养尊处优的时家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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